大家好,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,就是关于通讯补贴需要缴纳个税吗的问题,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通讯补贴需要缴纳个税吗的解答,让我们一起看看吧。
单位发放的通讯补贴怎样在个税税前扣除?
发放的手机通信补贴最好列入工资薪金制度、固定与工资薪金一起发放,这样可以作为企业发生的工资薪金支出,缴纳个人所得税,同时可以按照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。若是以报销的形式发放的补贴,则报销的***属于与收入无关的支出,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列支。具体参考政策:
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***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》(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4号)规定,列入企业员工工资薪金制度、固定与工资薪金一起发放的***性补贴,符合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***费扣除问题的通知》(国税函〔2009〕3号)第一条规定的,可作为企业发生的工资薪金支出,按规定在税前扣除。
不能同时符合上述条件的***性补贴,应作为国税函〔2009〕3号文件第三条规定的职工***费,按规定计算限额税前扣除。
向员工发放用餐费和通讯费是否需要扣缴个税?
餐费需要扣缴个税,按规定只有个人因公在城区,郊区工作,不能在工作单位或返回就餐,确实需要在外就餐的,根据实际误餐顿数,按规定的标准领取的误餐费,才不需要缴纳个税,而***有份,每月随工资按时发放的饭补,算工资薪金的一部分,需要计征个人所得税。
每月随工资按时发放的通讯费,算工资薪金的一部分,标准范围内的补贴不缴个税,超范围的需要计征个人所得税。由于各省市对标准范围规定略有不同,我在这里也不能一概而论了。
总之:餐费补和通讯费都是工资薪金的一部分,需要缴个税。
向员工发放用餐费,通讯费,是不算在个税里面的,也就是不在增税里面。
向员工发放用餐费与通讯费是生活补贴,补贴不能算工资,根据员工个税是按照员工工资5000元以上第增标准,每上一个档次所交个税不一样的。
要看相关补贴的支付形式,如果直接以现金形式支付给员工,无论是跟工资一起支付还是另行支付,都应该综合计算,并核算扣缴个税。如果是以***报销,或支付给第三方由第三方开具***的,不按综合收入来核算,无需征缴个税。
餐费:1:给员工的补贴,在工资中发放,计算个人所得税。2直接补贴给餐厅的,不用。
通迅费:1:在工资中发放的,计算个人所得税。2凭票报销的,可以不计个人所得税,超标准部分计算个人所得税。
很感谢邀请回答这个问题,个人感觉餐费和通讯费补助这块,完全没必要扣缴个税。因为我们都知道的,这几个别补助项目都是不算在正式工资以内的,意思就是这个跟个人奖金一个性质,根本不需要缴税。另一个方面,一个月餐费和通讯费能给多少补助呢,几百块足以达到大部分地区的消费水平吧,如果有人认为这或许会成为一些高工资偷税漏税的漏洞,那只需要搞一个限额就行了,餐费和通讯费补助不能超过多少元,划一个红线,我觉得还是可行的,然而大部分人餐费和通讯费还是一小部分收入,所以根本没理由再去缴费了。
员工上下班交通补贴是否缴纳个税?
职工上下班交通费用不属于免税的差旅费津贴,差旅费津贴系公务出差提供的相应津贴,所以在工资里发放的上下班通勤补贴不予免征个税,应纳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。 根据财政部《关于企业加强职工***费财务管理的通知》: 企业为职工提供的交通、住房、通讯待遇,如果已实行货币化改革的,按月按标准发放或支付的交通补贴或者车改补贴、住房补贴、通讯补贴,无论是直接发放给个人,还是个人提供票据报销后支付的,由于已形成对劳动力成本进行“普惠制”定期按标准补偿的机制,具有工资性质,因此,应当纳入职工工资总额,不再纳入职工***费管理。 职工***是企业对职工劳动补偿的***形式,企业应当参照历史一般水平合理控制职工***费在职工总收入的比重。
按照《企业财务通则》第四十六条规定,应当由个人承担的有关支出,企业不得作为职工***费开支。
到此,以上就是小编对于通讯补贴需要缴纳个税吗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,希望介绍关于通讯补贴需要缴纳个税吗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。